试题解析
避难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避难区的净面积应满足避难间所在区域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采取保证人员安全避难的措施。3.避难间应靠近疏散楼梯间,不应在可燃物库房、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 电站等火灾危险性大的场所的正下方、正上方或贴邻。4.避难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5.避难间应采取防止火灾烟气进入或积聚的措施,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除外窗和疏散门外,避难间不应设置基他开口。6.避难间内不应数设或穿过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或助燃气体的管道。7.避难间内应设置消防软管 卷盘、灭火器、消防专线电话和应急广播。8.在避难间入口处的明显位置应设置标示避难间的灯光指示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