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解析
新教材基础识107页,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满足初期火灾消防用水量 的要求,并应符合以下6项规定。(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不应小于36 m³;但当建筑高度大于100 m时,不应小于50m³;当建筑高度大于150 m时,不应小于100 m³;多层公共建筑、二类高是公共建筑和一类高层生宅,不应小于18 m³;当一类高层住宅建筑高度超过100 m时,不应小于36 m³;二类高层住宅,不应小12m³;(4) 建高度大于21 m的多层住宅,不应小于6 m³;(5)工业建筑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或等于25 L/时,不应小于12 m³大于25L/s时,不应小于18 m³;(6) 总建筑面积大于10 000 m²于30 000 m²的商店建筑,不应小于36 m³ ; 总建筑面积大于30 000 m²的商店,不应小于50 m³。如果商店建筑同时又属于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则商店建筑高位消防水箱的有效容积应结合类高层公共建筑高位消防水箱有效容积的要求,按较大值定。